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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霸王条款无效,转卡不再受限

自2025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为预付式消费纠纷提供了明确的司法指引。

霸王条款无效:司法解释明确,"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消费者转让预付卡,只需通知经营者即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还可请求更名、修改密码。

消费者权益升级: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返还预付款本金;经营者"迁店"造成不便、转让合同义务等情形下,消费者可解除合同;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卷款跑路、恶意逃避退款的,构成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业内人士指出,该司法解释对卡券流通领域意义重大。转卡权利的法律保障,让闲置卡券通过正规回收渠道变现更加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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